2、指導國防科技工業企事業單位的黨建、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國防科技工業人才和軍事文化建設。
3、領導省國防工業工會委員會的工作。
4、協助管理國防科技工業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黔軍工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工作。
5.承辦省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