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加強行業統計。將基地和園區納入行業統計範疇,按照《電子信息產業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建立對口統計制度,在年度統計報告中對基地和園區的主要經濟指標進行專項分析比較。
第二十壹條建立部機關業務工作綠色通道,為基地和園區內企事業單位提供便捷服務。
第二十二條建立部與基地和園區的信息交流機制。通過政策通報、信息發布、組織定期交流活動、評比表彰等方式促進互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