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04年以來的糧食直接補貼
1是國家為了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調動種糧農民的積極性,提高糧食產量,增加收入而給予種糧農民的政策性補貼。
2.補貼程序:
省財政下達糧食直補資金後,縣財政局按照各鄉糧食種植面積50%的比例和近三年糧食平均產量分解到鄉(鎮),鄉(鎮)按照各村糧食種植面積和糧食產量分解到戶,公示無異議後上報財政局審核。財政局審核後將資金撥付到各鄉鎮惠農專戶。
二、2004年以來的最低價收購政策
國家每年在糧食種植前公布稻谷和小麥的最低收購價政策。當市場價格低於最低價時,由國家指定的糧食企業按最低價收購,以穩定市場價格,維護農民利益。
3.2004年後引入的補貼
1,2006年農業生產資料綜合直補政策,彌補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的影響。
2.2007年,中央政府設立了糧食風險基金和生產資料補貼政策(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
3.2008年,國家大幅提高了糧食最低收購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