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公告的撤銷:法律規定,政府相關部門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對企業申請簡易註銷登記有異議,可以在簡易註銷公告期內,登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異議留言》專欄提出異議並簡要陳述理由。對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將依法作出不予簡易註銷登記的決定。企業壹旦撤銷公告後不能再提交簡易註銷公告、申請辦理簡易註銷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