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各種證明文件應當是原件。證明文件是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或者由出具證明文件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原件在專利局備案確認的除外),同時還需要提交加蓋新名稱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