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無需事先審批的,依法註冊成立即可。如果國家獨資、控股、參股等,有國家出資企業,再投資設立的重要子企業的重大事項,需由所出資企業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應當報國務院批準。
法律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十四條 所出資企業投資設立的重要子企業的重大事項,需由所出資企業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