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四條國家根據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標準,實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可以根據自願原則,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通過認證後,認證機構將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國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企業可以根據自願原則,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通過認證後,認證機構將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允許企業在產品或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