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五年,護士執業註冊申請應當自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之日起三年內提出。註冊逾期,不過期。
護士執業註冊申請自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由護士所在醫院向市衛生局申報,經省衛生廳註冊後,退回全體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