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企業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真實。
二、本企業生產所使用的原料、包裝材料及最終產品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保證質量安全。最終產品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三、本企業所生產產品功效宣稱真實、有效、有科學依據。
四、本企業所生產產品的標簽標註內容真實,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 GB 5296.3》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本企業對以上聲明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企業負責人):
年 月 日(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