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始憑證要素填寫不全,無法明確劃分收入和支出的渠道,混淆了成本和專項資金的界限。
3.財務賬目管理混亂。會計賬簿的設置和會計科目的使用未嚴格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會計核算不系統,賬目混亂。會計憑證、賬目、賬目與賬目嚴重不符。
4.虛假會計報表,具體表現為設置賬簿,人為調整報表數量,甚至編制兩套報表,壹套自用,壹套外供,導致報表使用者無法了解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5.收入、成本、支出和資產被扭曲。收入扭曲主要表現為截留、轉移、坐支收入;成本費用失真表現為多列或少列成本費用,甚至人為調整損益,虛盈或虛虧;虛假資產主要表現為企業資產賬面價值不能反映企業實際擁有的資產數量,資產管理混亂,導致家底不清,賬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