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有兩種定義。壹種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中規定的,違反法律法規或管理制度,分為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失三類。另壹種是學術界認為失控的風險是隱患。所以有些企業喜歡把風險和隱患放在壹起或者是壹種工作。
但是,在安全管理中,風險管理和隱患管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工種。安全風險管理是所有安全管理的基礎和核心。隱患治理是另壹大類工作。
隱患排查有壹些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檢查(其實隱患排查不包括檢查,這是不壹樣的),所以把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放在壹起是合理的。(但個人不建議全部放在壹起。)
所以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完全是兩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