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隊伍建設不足:基層檢察院在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方面存在短板,導致檢察官數量不足、素質低下,影響檢察工作質量和效率。
2.信息化建設滯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信息化建設在檢察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存在投入不足、技術落後等問題,制約了檢察工作的現代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