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上申請,壹般兩個工作日;電話處理取決於郵寄材料的持續時間。申請人自電話掛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交異地就醫備案所需申請材料,可現場提交、傳真提交、快遞提交,材料審核通過即成功。
法律依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跨省就醫聯網報定點醫療機構的通知》。
第十三條跨省醫療網絡報告轉診患者到定點醫療機構指定窗口辦理出院報告手續。
第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參與患者的住院資料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
(壹)參加對患者身份的審查,審查其是否為貸款卡或冒名頂替者;
(二)檢查農村合作證(證)、身份證和轉診單是否齊全、規範;
(三)用藥、檢查、收費、診療是否合理,出院用藥是否規範;
(四)醫療費用審核標準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服務設施目錄和醫療保險及價格收費政策;
(五)省際醫療聯網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