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造船(集團)有限公司,創建於1865(清同治四年),歷經江南制造局、江南造船廠、海軍江南造船廠、江南造船廠。1996改制為“江南造船(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是中央直接領導和管理的重點國有企業之壹,總部位於上海市東大名路700號。
主要職責:
(壹)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的職責和控制所有土地和空間用途的職責。貫徹執行有關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組織國土空間規劃和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的監測、評價和預警體系。
組織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開發邊界、文化保護等控制線的劃定、實施和管理,構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推動落實土地和空間用途管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