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留了客觀性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和及時性原則,也強調了相關性原則、明晰性原則、可比性原則和壹致性原則等。
3、新基本準則將權責發生制原則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壹般原則;
4、將歷史成本原則體現在會計要素的計量中;
5、取消了配比原則和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其內容體現在具體的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標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