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健康證只對當事人有利。對於相當壹部分工作人員來說,既費錢又麻煩,還有失業的風險。其實健康證的內容主要涉及傳染病的檢查,為了保證服務者的健康安全。
對於從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的人員,他們不屬於服務行業,根本不需要持有健康證,所以不能說健康證是了解身體狀況、保證健康安全的有效途徑。
人們對健康證有壹些所謂的誤解:
持有“健康證”說明身體健康。健康證規定持證人每年進行壹次健康檢查。人是流動的,但健康證的檢查是相對靜止的。有的持證人在考試後感染了疾病,但在下次考試前仍持有合格的健康證明。很多疾病都是隱蔽潛伏的,攜帶者自己也感覺不到癥狀。
也有人害怕考核不合格就意味著下崗沒飯吃,只好刻意避免隱瞞,導致有健康證的患者或攜帶者繼續工作。其實非服務行業因為濫用健康證而失業的例子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