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企業是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註冊的制造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效益良好,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
2.申報企業近三年無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無重大、特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3.申報企業需具備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礎,應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須達到國家標準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級以上或符合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
4.申報工廠應符合江蘇省智能制造示範工廠建設要點,使用的關鍵技術設備和工業軟件應安全可控。
5.已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範工程、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工程、智能制造示範工廠工程、省級智能工廠試點建設工程支持的,不再參與本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