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於法律知識的應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數據分析。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限120分鐘。
《申論》主要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總結、提煉、加工,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寫作表達能力。考試時限150分鐘。
報考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的考試,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分為兩冊,分別用於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考生,在種類、數量和難度上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