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查詢 - 警察有權隨意查人的信息嗎?

警察有權隨意查人的信息嗎?

法律分析:警察不能隨便查別人的個人信息,除非是辦案需要,公安局相關部門要出具相關手續,否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集會、遊行、示威和其他旨在反對國家的活動,參加罷工的;

(二)泄露國家秘密和警察工作秘密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刑訊逼供、體罰或者虐待罪犯的;

(五)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的;

(七)毆打他人或者指使他人毆打他人的;

(八)違法處罰或者收取費用的;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壹)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

(十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 上一篇: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知名企業
  • 下一篇:開發商不給測繪圖能不能申請公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