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雇主撤回
系統發送的郵件由用人單位在郵箱(聘用協議中填寫的用人單位郵箱)中搜索(註意是過濾/刪除的郵件),點擊“不同意”。
學生修改後再提交,發郵件說明已經確認無誤,可以審核,等待學院審核通過。
(二)學校撤銷
如果用人單位的郵箱沒有收到系統發送的郵件,只能在學校辦理退學手續。
無效的雇傭協議申請
如果學生和用人單位還沒有在就業協議上簽字蓋章,或者學生填錯了用人單位的名字,就要申請作廢。材料如下:
(1)填寫《畢業生電子就業協議信息變更申請表》,詳細寫明無效原因,親筆簽名,高清掃描(必須清晰打印,掃描app拍照)。
(2)單位出具的未簽訂協議的說明(蓋章)。
如果作廢原因是用人單位名稱填寫錯誤(個別文字差異),但實際上是作廢修改後與同壹戶單位簽訂的協議,則無需出具此證明(必須在申請表中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