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辦理中小企業證明,企業需提供以下資料:填寫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附件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近三個月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上壹年度的審計報告。如無審計報告,須提供上年度12月末的會計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完稅憑證; 中小企業聲明函(附件3);以上上述材料均準備壹份。
2、辦理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2:30-17:30周二、周四下午辦結。
3、辦理流程:申請人提出申請;承辦人對申請當場審查作出處理;按相應時間內領取證明。
4、中小企業資格認定證明函在當地的經濟信息委員會或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