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跟公司說了,公司不給我開證明,然後我跟公務員的單位溝通。公務員所在單位這麽說的。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當時勞動合同上的糾紛,如果不出具證明也可以,但是以後發生的任何結果都要妳負責。所以我沒有要求公司出具證明就去面試了。
因為剛進企業,不到半年,所以辭職只需要1周,老員工要提前壹個月。企業和公務員單位都可以溝通。如果妳考的單位是企業的上級單位,那麽轉肯定沒問題。領導說企業肯定會放人。但是,過去溝通的態度應該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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