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由區縣、功能區科技部門組織實施。隨時受理,認定流程通過網絡進行,具體程序為:
1、申報。企業登陸“科服網”,首先進行註冊,然後進入認定管理系統,填寫相關信息,最後進行提交。同時準備相關書面審核材料,提交區縣、功能區科技部門審核。企業需提供的書面審核材料包括: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經審計的企業前3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損益表,並需專項列出研究開發費用)、科技成果證明材料等必備材料。
2、認定。區縣、功能區科技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企業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書面審核材料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給予認定。
3、備案。市科委對區縣、功能區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備案,濱海新區對各功能區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備案,納入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數據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