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食品生產者應當妥善保管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食品生產者應當將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懸掛或者放置在生產場所的顯著位置。
不得借用他人的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