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延伸:
從法律層面來看,我國《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規定了不必執行“7日無理由退貨”的4種商品,同時也規定了另外3種商品需要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這3種商品是: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壹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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