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予以刪除。
這裏的五年起點是不良行為或事件結束之日,而不是不良行為發生之日。也就是說,有壹筆貸款逾期了,五年後歸還欠款時才能刪除,而不是從逾期起五年後自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