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投訴書
投訴人:××,男,1978年×月×日,漢族,住上海市寶山區××路×號×室
被投訴人:××計算機通信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職務總經理,經營地址: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路×號×樓,聯系電話021-5027××××。
投訴請求事項:
請求責令被投訴人依法為投訴人補繳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少繳的社會保險費,投訴人應繳部分亦應由被投訴人承擔。補繳基數按3100元計算。
事實和理由:
投訴人於2005年6月1日進被投訴人單位工作,任創意設計主管職務。雙方約定工資稅後4500元/月。投訴人在職期間被投訴人壹直按1400元的繳費基數為投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與投訴人實際工資4500元相差3100元。
投訴人認為,被投訴人按1400元的繳費基數為投訴人繳納社會保險,是違反《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確定的法律義務的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制裁。故特投訴至貴處,請求貴處能依法查處並責令被投訴人補繳。
此致
浦東新區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人: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