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 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它的職責是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並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我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法律客觀:《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壹)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