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流程見下面:
從勞動部門的官網投訴入口進行投訴;或者直接撥打相關勞動部門的投訴電話,或者撥打市民熱線進行投訴;也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用人單位主體管轄範圍內的勞動部門窗口進行投訴,交由相關人員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程序:投訴處理人員拆封、登記來信;對於舉報投訴信件,在拆封、登記時予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屬舉報類案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處理表》並報批受理後由勞動監察大隊查處,屬勞動爭議類案件可以進行行政調解。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