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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被告第三次不出庭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不影響判決。理由有二:壹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傳喚被告人必須到庭。第二,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如感情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經傳喚,兩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強制被告人到庭。

第壹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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