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多公司信息;
2.企業信息包括網址、電話、郵箱、招聘信息;
3.企業信息中含有非法文字的;
4.企業名稱重復;
5.企業名稱不規範。
公司是指壹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或為某種目的而設立的組織,通常稱為企業或行業。根據現行的《中華民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這兩類公司都是法人(《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投資者可以通過有限責任得到保護。壹般來說,公司是指在法定登記機關登記註冊的壹類營利性法人團體。在近幾百年的歷史中,“公司”壹詞的含義在不斷的誤讀和重新解釋中逐漸清晰為現在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