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公安派出所戶籍人口信息查詢規範》第五條(適用)。
申請登記人口信息查詢,應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和證件,並按要求填寫《登記人口信息查詢登記表》(附後);
(壹)政法系統各部門因辦案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單位介紹信,查詢申請人有效工作證明;
(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保衛部門因調動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單位黨組介紹信或本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並查詢申請人有效工作證件;
(三)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員因執業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其介紹信及其律師執業證、司法局出具的法律工作者證、公證員執業證;
(四)醫院、藥店、郵電、銀行等單位因緊急情況需要查詢登記人口信息的,需提交單位介紹信和查詢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查詢申請人提交的介紹信應當載明查詢理由和被查詢人的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