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還有壹個選擇,就是出口付費。
客戶不需要把錢匯給代理商,只需要出具報關單據,不退稅。我們稱之為有償出口,在法律上是違法的。
但是,在實踐中,為出口付款的情況很多。尤其是做外貿的個人,為了解決出口報關的問題,不能給代理商開發票。
他們往往選擇支付報關費用。但是妳還是要解決收錢的問題和給客戶做通關材料遇到的壹些問題,比如有些會需要大使館簽字等等。
這種單據對於外貿個人來說可能比較難。相對來說,出口付匯的成本比較低,但是因為不合規,風險也比較大。
而且沒有退稅,這部分也損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