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網上接收或下載年檢報告等相關資料;
2.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年檢材料;
3.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後報送登記主管機關;
4、登記機關審查年檢材料;
5、登記機關作出結論,公告年檢結論。
法律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驗辦法》第四條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的程序是:
(壹)民辦非企業單位從互聯網上接收或下載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年檢材料,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後,於5月31日前報送登記機關;
(三)登記機關審查年檢材料;
(四)登記機關作出年檢結論,發布年檢結論公告。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驗辦法》第五條
民辦非企業單位接受年度檢查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已完成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驗報告;
(2)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取得執業許可證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提交執業許可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