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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企業的規定

1.《民法典》保護企業利益,更嚴格規範勞動者行為

2.勞動者履職造成損害,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後可追償

3.被派遣員工因工侵權,用工單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九十壹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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