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檢查,是指人社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對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進行日常或專項監督檢查。我國《勞動法》第85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11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8條等法律、法規、規章對人社部門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規定。實踐中,人社部門除了進行日常巡視檢查、舉報專查等工作外,每年春節前都要聯合其他部門對制造業、建築業、餐飲業及其他農民工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無證照作坊等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清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