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依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當然不違法,所謂依法是指,在招聘訂立勞動合同階段,企業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了解員工與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信息,比如,基本信息、健康情況、知識技能、學歷、職業資格、工作經歷、家庭住址、家庭成員構成等。
在職階段,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職工花名冊備查,職工花名冊包括員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企業獲取這些信息之後,應當妥善保管,確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