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從業人數”:納稅人填報從業人數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單位為人。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依據和計算方法同“103資產總額”。
103資產總額”:納稅人填報資產總額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單位為萬元,保留小數點後2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