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身份證復印件是壹般性證明文件,只用於普通類檔案管理2、身份證復印件就和駕駛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壹樣,就是個壹般性證明,沒有其它用途。即使萬壹被壞人利用,當事人或企業也不用對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國家發改委《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六、 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當場核查居民身份證的人、證壹致性,不得擅自記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
七、 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復印、掃描居民身份證,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公民應當堅決抵制擅自復印、掃描居民身份證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