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資質許可機關網站或審批平臺提交申請事項;
2.如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3.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辦理受理手續;
4.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向申請人頒發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條例》第三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資產、主要人員、已完成的工程業績、技術裝備等情況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經審查合格並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第十四條
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在資質許可機關網站或審批平臺提出申請事項,提交資金、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設備、完成業績等電子材料。
第十五條
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應當如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