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動車無牌證、假牌證、挪用牌證上路行駛的;
(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遮擋、汙損號牌的;
(三)無證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駕駛證上道路行駛的;
(四)盜搶汽車、報廢汽車、過期汽車、非法改裝汽車違法上路行駛的;
(五)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