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均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其他門戶網站對社會公示,其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時長為5年,且是自公示之日起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屆滿5年的,記錄於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但不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