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存續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繼續正常運營,也被稱作開業、正常、登記。因為不同省份可能有細微的區別,壹般在營、正常、經營、在營在冊、有效、在業在冊也是在業的意思。經營狀態壹般分為八種:存續、在業、吊銷、註銷、遷入、遷出、停業、清算。
法律依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