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查閱勞動者的資料,包括勞動者登記表、簡歷信息、勞動合同及相關通知、工資單、獎懲通知、晉升降級文件等。法律不要求企業在查詢員工線索信息時提供介紹信。企業到法院查詢員工線索信息,應遵守法院相關規定和程序,提供申請表、身份證明等材料,法院將依法處理查詢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