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內容可以作為附錄編於企業調查報告後:
(1)為了企業調查報告的完整,但編入正文又有損於編排的條理和邏輯性,這壹類材料包括比正文更為詳盡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術更深入的敘述,對了解正文內容有用的補充信息等;
(2)由於篇幅過大或取材於復制品而不便於編入正文的材料;
(3)某些重要的原始數據、數學推導、計算程序、框圖、結構圖、註釋、統計表、計算機打印輸出件、重復性數據圖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