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章程載明股東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2、簽發出資證明書,置備股東名冊;
3、工商機關登記;
4、繼受取得的還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