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部轉讓需要訂立書面轉讓協議、申請變更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外部轉讓除前述手續外,還應當在轉讓前召開股東大會、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