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當然可以轉發政府新聞,但轉發的新聞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不得虛構和誇大,否則造成的影響由企業承擔責任。壹般情況下,企業會轉發政府對自己企業的相關信息,這無可非議,完全是正常的企業行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公民享有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