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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簡易註銷條件

法律分析:簡易註銷條件(1)取得營業執照後未開展過經營活動(2)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債權債務已經清償。判斷是否符合要求:通過企業註銷申請表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判斷是否屬於上述情形,工商登記部門只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八條因下列原因之壹終止,依法完成清算和註銷登記:

(壹)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產的;(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法人終止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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