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資產總額”:納稅人填報資產總額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單位為萬元,保留小數點後2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